为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近日,海南省税务局出台了促进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等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在促进减税降负方面,省税务局将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抓好政策高效落地。除房地产业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限度落实海南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不断减轻企业税负。继续研究扩大试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支持使用本地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的企业发展。同时,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提出减税政策建议。
此外,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继续执行海南省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积极配合财政、社保等部门提出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建议,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稳定缴费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编制体现减费要求的社保费收入预算,严格按照海南省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目标组织征收,对缴费人以前年度的欠费,不自行组织集中清缴。并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强化税费政策执行情况反馈。
通过各项举措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压缩办税资料,拓宽一次办结事项,大幅简化办税程序,继续压缩办税时间,深入推进电子办税,并推进多元化缴退税。拓展缴纳税费方式,研究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缴纳税费提供便利,简化汇(清)算退税流程。
文章来源:摘自海南税务网站1月10日《海南税务部门出台减税降负具体举措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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