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的服务缴存职工。
据了解,海南对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对于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该规定自1月4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文章来源:摘自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1月7日《关于明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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