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基本养老金,全省59.7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1.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本次调整是我省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预计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加139.5元,达到2922元左右。
此次调整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体调整幅度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其中,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1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退休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7%增加待遇,另外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按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每月再增加1.5元。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文章来源:摘自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7月3日《我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约70万人受益 月均养老金达2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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