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统一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为使大家更多了解档案办理的相关知识,我们推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系列解读。
《意见》指出,人事档案个人委托存档所需材料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档案材料原件,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所需材料包括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及档案材料原件。人事档案办理流程涉及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属于归档范围、工作人员在收到档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代理: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898-68528566 网址:www.hhkcc.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服务号
关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