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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6 17:27:33     浏览量:2203

因工作需要,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招聘工作委托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全程组织实施,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

三、招聘岗位




四、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为5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享受正常双休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招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10名。全部为编制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素质;

3.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政历不清楚或曾受党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影响录用的情形。

六、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hkjsj.haikou.gov.cn/)、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hkcc.com)上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8:00至2020年7月24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hkcc.com/hr/)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考试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hkcc.com/hr/)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同时请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hkcckaowu@163.com,邮件命名采取统一格式:“海口住建+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所需材料:

(1)《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4)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贫困毕业生建档立卡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个人简历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0年7月24日下午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

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进入笔试。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hhkcc.com/hr/)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7月31日。

(五)招聘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可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hkcc.com)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具备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住建局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员工,聘用人员将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3.考生在笔试、面试当天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

4.联系方式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4058C室。咨询电话:0898-68528566,监督电话:0898-68724554,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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